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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朱某于2010年11月被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为县教育局局长。2011年4月县委召开常委会议,决定免去朱某县教育局总支书记和教育局局长的职务。朱某对县党委的决定不》相关问答题
更新时间:2024-04-27 22:49:55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

1、【题目】朱某于 2010 年 11 月被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为县教育局局长。 2011 年 4 月县委召开常委会议,决定免去朱某县教育局总支书记和教育局局长的职务。朱某对县党委的决定不服,欲诉诸法律解决。

问:

(1)朱某与县教育局之间是否存在行政法律关系 ?(2 分)为什么 ?(3 分)

(2)朱某与县委之间的问题能否适用行政法解决 ?(1 分)为什么 ?(4 分)

答案:

不存在 1、在行政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中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

适用 存在行政合同关系,可以通过行政法上的救济途径予以解决。

解析:

暂无解析

1、【题目】李某为某村村民,于2007年8月未经任何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便在自家住宅旁的空地上又建了一座新房,且占用了部分耕地。2009年5月经群众举报,乡政府派相关的农村建房用地经管人员对李某的建房进行勘察,认定李某未经过农村土地经管机关的批准擅自建房,属于违法建筑行为,并根据有关规定限令李某七天内自行拆除上述违法建筑物。期间,李某没有向县农村土地经管机关申请复议,也没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后乡政府提请人民法院对李某的违法建筑实施了强制拆除。但李某在此期间并没有收到任何有关强制拆除的决定书和告知书。在强制拆除过程中,邻居王某发现上个月刚丢失的自行车就放在李某家中,但在拆除的过程中被损坏。王某要求李某赔偿,李某主张由拆除部门承担赔偿。于是李某以乡政府的强制拆除行为违法为由提起行政诉讼,并要求对房屋,以及在拆除过程中所

损坏的自行车、电视机等财物给予行政赔偿。

问:

(1)本案中,乡政府的强制拆除行为合法吗?(2分)法院应该如何判决?(3分)

(2)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李某的行政赔偿请求是否能得到满足?(2分)为什么?(3分)

答案:

违法 违反法定程序 撤销判决

能满足 强制拆除违法,违法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符合行政赔偿的条件。

解析:

暂无解析

1、【题目】简述行政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

答案:

其构成要件包括四个方面: 1、行政赔偿的主体要件; 2、行政赔偿责任的行为要件; 3、行政赔偿责任的损害结果要件; 4、损害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解析:

暂无解析

1、【题目】简述不能作为行政诉讼定案根据的证据采用规则。

答案:

(1)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适应的证言(2)与一方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密切关系的证人所作的对当事人有力的证言,或与一方当事人有不利关系的证人所作的对该当事人不利的证人证言(3)难以识别是否经过修改的视听资料(4)无法与原件、原物核正确复印件或者复制品(5)经一方当事人或她人改动,对方当事人不予认可的证据材料(6)其它不能单独作为定案根据的证据材料。

解析:

暂无解析

1、【题目】行政系统内部监督

答案:

我国行政法制监督包括权力机关的监督、司法机关的监督和政府内部监督。政府内部监督是指行政系统内的上下级机关相互之间存在的法律监督以及行政系统内部设立的专门监督机关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所进行的监察和督促。

解析:

暂无解析

1、【题目】名词解释:行政复议机关

答案:

是依法法有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国家行政机关。

解析:

暂无解析

1、【题目】朱某于2010年11月被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为县教育局局长。2011年4月县委召开常委会议,决定免去朱某县教育局总支书记和教育局局长的职务。朱某对县党委的决定不服,欲诉诸法律解决。

问:

(1)朱某与县教育局之间是否存在行政法律关系?(2分)为什么?(3分)

(2)朱某与县委之间的问题能否适用行政法解决?(1分)为什么?(4分)

答案:

不存在 1、在行政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中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

适用 存在行政合同关系,可以通过行政法上的救济途径予以解决。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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