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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关于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判断,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相关单选题
更新时间:2024-04-27 03:48:37 
刑法

1、【题目】关于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判断,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甲的父亲乙身患绝症,痛苦不堪。甲根据乙的请求,给乙注射过量镇定剂致乙死亡。乙的同意是真实的,对甲的行为不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B.甲因口角,捅乙数刀,乙死亡。如甲不顾乙的死伤,则应按实际造成的死亡结果认定甲构成故意杀人罪,因为死亡与伤害结果都在甲的犯意之内

C.甲谎称乙的女儿丙需要移植肾脏,让乙捐肾给丙。乙同意,但甲将乙的肾脏摘出后移植给丁。因乙同意捐献肾脏,甲的行为不成立故意伤害罪

D.甲征得乙(17周岁)的同意,将乙的左肾摘出,移植给乙崇拜的歌星。乙的同意有效,甲的行为不成立故意伤害罪

答案:

解析:

1、【题目】证据的客观性是指()。

选项:

A.证据事实是伴随案件发展过程遗留下来的,不以司法人员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而存有的事实

B.证据事实是伴随案件发展过程遗留下来的,不以犯罪分子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而存有的事实

C.证据事实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而存有的事实

D.证据事实是伴随案件发展过程遗留下来的,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而存有的事实

答案:

解析:

1、【题目】某市西区治安联防队行使该区公安分局委托的治安管理权。某日联防队员李某抓获有盗窃嫌疑的王某,因王某拒不说出自己真实姓名,李某用木棍将其殴打致伤。王某向法院请求国家赔偿,应由()承担国家赔偿义务。

选项:

A.市公安局

B.区治安联防队

C.区公安分局

D.李某

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1、【题目】下列证据中可能成为直接证据的是()。

选项:

A.杀人凶器

B.贪污的赃款

C.鉴定结论

D.被害人陈述

答案:

解析:

1、【题目】关于因果关系的判断,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甲伤害乙后,警察赶到。在警察将乙送医途中,车辆出现故障,致乙长时间得不到救助而亡。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具有因果关系

B.甲违规将行人丙撞成轻伤,丙昏倒在路中央,甲驾车逃窜。1分钟后,超速驾驶的乙发现丙时已来不及刹车,将丙轧死。甲的行为与丙的死亡没有因果关系

C.甲以杀人故意向乙开枪,但由于不可预见的原因导致丙中弹身亡。甲的行为与丙的死亡没有因果关系

D.甲向乙的茶水投毒,重病的乙喝了茶水后感觉更加难受,自杀身亡。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没有因果关系

答案:

解析:

1、【题目】某工厂仓库工作人员甲利用晚上值班的机会,在一周内三次窃取通信电缆,甲的行为属于()。

选项:

A.继续犯

B.吸收犯

C.牵连犯

D.连续犯

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1、【题目】关于构成要件要素,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选项:

A.传播淫秽物品罪中的“淫秽物品”是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

B.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中的“签订、履行”是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积极的构成要件要素

C.“被害人基于认识错误处分财产”是诈骗罪中的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不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

D.“国家工作人员”是受贿罪的主体要素、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主观的构成要件要素

答案:

D

解析:

按照刑法理论的通说,在解释构成要件要素和认定是否存在符合构成要件要素的事实时,如果只需要法官的认识活动即可确定,这种构成要件要素便是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如果需要法官的规范的、评价的价值判断才能认定,这种构成要件要素就是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

说明行为外部的、客观方面的要素即为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如行为、结果、行为对象等;表明行为人内心的、主观方面的要素即为主观的构成要件要素,如故意、过失、目的等。“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是表明行为人内心的、主观方面的要素,是主观的构成要件要素。

通常情况下,构成要件要素都是积极的、正面的,但例外地也存在否定犯罪性的构成要件要素,这便是消极的构成要件要素,例如:《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这便是行贿罪中的客观要件中的消极的构成要件要素。

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是指刑法明文规定的构成要件要素;不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是指刑法条文表面上没有明文规定,但根据刑法条文之间的相互关系、刑法条文对相关要素的描述所确定的,成立犯罪所必须具备的要素。

选项A说法正确。何为“淫秽物品”,需要法官进行价值判断才能认定,因此属于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同时,“淫秽物品”属于行为对象,是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

选项B说法正确。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中的“签订、履行”只需进行一般认识活动即可判断,是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且是正面地表述了构成犯罪的要件,为积极的构成要件要素。

选项C说法正确。“被害人基于认识错误处分财产”是诈骗罪的客观构成要件的组成部分,而主观构成要件要素应为行为人的故意、过失、目的等;《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对诈骗罪的规定中并没有提到被害人要基于认识错误处分财产,因此属于不成文构成要件要素。

选项D说法错误。“国家工作人员”是受贿罪的主体要素,是行为人的客观特征,而非行为人内心、主观方面的内容,因此属于客观构成要件要素。另外,对何种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不需要进行价值判断,因而“国家工作人员”属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而非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

1、【题目】甲无国籍,经常居住地为乙国,甲创作的小说《黑客》在丙国首次出版。我国公民丁在丙国购买了该小说,未经甲同意将其翻译并在我国境内某网站传播。《黑客》要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应当具备下列哪一条件

选项:

A.《黑客》不应当属于我国禁止出版或传播的作品

B.甲对丁翻译《黑客》并在我国境内网站传播的行为予以追认

C.乙和丙国均加入了《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

D..乙或丙国加入了《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

答案:

D

解析:

《著作权法》第2条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外国人、无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本题中,我国是《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的成员国,乙国为无国籍人甲的经常居住地国

1、【题目】下列不可以单处罚金的情形是: ( )

选项:

A.甲,16周岁,在与同学打架过程中致人轻伤

B.乙,20周岁,盗窃他人财物2000元,为初次犯罪

C.丙,30周岁,诈骗他人财物3000元

D.丁,18周岁,抢夺他人财物2000元

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1、【题目】关于刑法用语的解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按照体系解释,刑法分则中的“买卖”一词,均指购买并卖出;单纯的购买或者出售,不属于“买卖”

B.按照同类解释规则,对于刑法分则条文在列举具体要素后使用的“等”、“其他”用语,应按照所列举的内容、性质进行同类解释

C.将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行为,认定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属于当然解释

D.将盗窃骨灰的行为认定为盗窃“尸体”,属于扩大解释

答案:

B

解析:

选项A错误。体系解释是指将被解释的法律条文或者法律概念放在整个法律体系中来理解,联系此法条与其他法条的相互关系来解释法律。按照体系解释,刑法分则中的“买卖”一词包括购买与出卖两种行为,只要实施了购买和出卖两种行为中的一种就属买卖,而不要求既实施了购买行为,又实施了出卖行为。因为先购进然后卖出是一种倒卖行为,刑法中对倒卖类的犯罪,是有专门规定的,如倒卖车票、船票罪,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倒卖文物罪,等等。既然有些犯罪将买和卖并列,就意味着买、卖两个行为中,行为人实施其中一个就构成犯罪。

选项B正确。同类解释规则是指当刑法列举了相关事项的同时又设置了概括性规定时,对于附随于确定性词语之后的概括性词语,应当根据确定性词语所涉及的同类事项确定其含义及范围。即运用列举和概括两种方法来共同表述概念的,概括的方法所表述的概念的外延应与列举方法所表述的概念的外延处在同一个层级上。之所以既用列举又用概括的方法来表述,就是要使概括的表述方法与列举的表述方法具有可比性,即用列举来为概括提供参照。因此,对于刑法分则条文在列举具体要素后使用的“等”、“其他”用语时,应按照所列举的内容、性质进行同类解释。

选项C错误。当然解释,属于论理解释的一种,指刑法规定虽未明示某一事项,但依形式逻辑、规范目的及事物属性的当然道理,将该事项解释为包括在该规定的适用范围之内。而“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本来就包括“捏造”和“散布”两个行为,“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只包括“散布”一个行为。因此,将该种行为认定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应属于扩大解释,而非当然解释。

选项D错误。扩大解释,指刑法条文字面的通常含义比刑法的真实含义窄,于是扩张字面含义,使其符合刑法的真实含义。扩大解释所得出的结论,不应超出刑法用语可能具有的含义,应在公民的预测可能性之内,否则就违反了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尸体”是人或动物死后的身体,即肉体,而“骨灰”是尸体焚烧以后留下的灰烬,将“骨灰”解释为“尸体”,完全超出了“尸体”的字面含义,不属扩大解释,而属于类推解释。

1、【题目】关于公平正义理念与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选项:

A.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的共同理想,罪刑相适应原则与公平正义相吻合

B.公平正义与罪刑相适应原则都要求在法律实施中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C.根据案件特殊情况,为做到罪刑相适应,促进公平正义,可由最高法院授权下级法院,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D.公平正义的实现需要正确处理法理与情理的关系,罪刑相适应原则要求做到罪刑均衡与刑罚个别化,二者并不矛盾

答案:

解析:

1、【题目】王某在某中学校门外开设了一家体育用品店,为招揽生意,允许学校学生赊购商品,14岁的何某在该店购买进口羽毛球拍一副,价款3000余元。在王某向何某之父索债时,双方发生争执。则王某与何某的买卖合同()

选项:

A.王某有权在何某之父追认前撤销合同

B.合同不因当事人行为能力而影响其效力

C.何某之父不追认,则合同不能生效

D.若王某催告何某之父追认,何某之父逾期未作表态,视为合同生效

答案:

解析:

1、【题目】小学生王某8岁,代表学校参加中外少儿书画大赛获一等奖,奖金 5000 元,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王某无权获得奖金

B.学校获得全部奖金

C.王某须经其法定监护人同意才可获得此奖金

D.王某无须经其法定监护人同意即可获得此奖金

答案:

D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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