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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两人进行1760米竞走,最初甲、乙两人的速度比是11:9,当甲到达中点后,甲乙两人速度变成9:11,那么谁先到达终点最好能写的更明白,容易懂。】
1人问答
更新时间:2024-04-25 09:20:24
问题描述:

甲乙两人进行1760米竞走,最初甲、乙两人的速度比是11:9,当甲到达中点后,甲乙两人速度变成9:11,那么谁

先到达终点

最好能写的更明白,容易懂。

冯兆冰回答:
  甲乙速度比=路程比=11:9=880:720   甲乙速度比=路程比=9:11=720:880   之和=1600<1720   故还有路程需要甲乙走,即乙先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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