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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资格从业资格考试刑法多选题
更新时间:2024-04-18 20:42:06 
刑法

1、【题目】下列哪些情形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选项:

A.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

B.故意破坏正在使用的矿井下的通风设备的

C.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大量排放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导致多人死亡的

D..故意传播突发性传染病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

答案:

解析:

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投毒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刑法》第291条之一规定,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所以A项的情形构成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并不构成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所以A项是错误的,D项是正确的。《刑法》第114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B项中故意破环正在使用的矿井下通风设备会对井下的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所以构成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所以B是正确的。《刑法》第338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C项中的情构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所以C是错误的。所以BD是正确的。

1、【题目】下列哪些情形不能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

选项:

A.甲在运输放射性物质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4人死亡

B.乙在工地塌方之后,仍然强令6名工人进入隧道抢救价值2000万元的机械,6名工人由此遇难

C.丙遭受不法侵害,情急之下失手将不法侵害人打死,法院认为丙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

D.聚众斗殴致人死亡

答案:

解析:

1、【题目】某国有银行行长甲指使负责贷款业务的科长乙向申请贷款的丙单位索要财物。乙将索要所获15万元中的9万元交给甲,其余6万元自己留下。后来,甲、乙均明知丙单位不具备贷款条件,仍然向丙单位贷款1000万元,使银行遭受800万元损失。对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甲的受贿数额是9万元

B.乙的受贿数额是15万元

C.甲、乙均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

D.对于甲、乙的违法发放贷款罪和受贿罪,应当数罪并罚

答案:

解析:

1、【题目】关于因果关系,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选项:

A.甲乘坐公交车时和司机章某发生争吵,狠狠踹了章某后背一脚。章某返身打甲时,公交车失控,冲向自行车道,撞死了骑车人程某。甲的行为与程某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B.乙以杀人故意瞄准李某的头部开枪,但打中了李某的胸部(未打中心脏)。由于李某是血友病患者,最后流血不止而死亡。乙的行为与李某的死亡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C.丙与同伙经预谋后同时向王某开枪,同伙射击的子弹打中王某的心脏,致王某死亡。由于丙射击的子弹没有打中王某,故丙的行为与王某的死亡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D.丁以杀人故意对赵某实施暴力,导致赵某遭受濒临死亡的重伤。赵某在医院接受治疗时,医生存在一定过失,未能挽救赵某的生命。丁的行为与赵某的死亡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答案:

BCD

解析:

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是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一种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其基本观点是根据一般的社会生活经验,在通常情况下,某种行为产生某种结果被认为是相当的场合,行为与结果之间就具有因果关系。相当,指该行为产生该结果在日常生活中是一般的、正常的,而不是特殊的、异常的。A项中,甲在乘车的过程中,与司机发生争吵,并踹了司机一脚,导致公交车失控撞死骑车人程某,甲的行为与程某的死亡结果之间是一般的、正常的,而不是特殊的、异常的,因此,甲的行为与程某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A项说法正确,不选。B项中,李某的死亡虽然不是乙直接的枪击结果,但是,李某有血友病,乙枪击的行为导致李某血友病的发作致死,因此,乙的行为与李某的死亡之间有因果关系,B项说法错误,应选。C项中,丙与同伙共谋枪击王某,因此,丙与其同伙之间属于共同犯罪,共同犯罪一人既遂全体既遂,虽然丙没有打中王某,但是,丙仍然要承担故意杀人罪既遂的刑事责任,因此,丙的行为与王某的死亡之间是存在因果关系的,C项说法错误,应选。D项中说“医生存在一定过失,未能挽救赵某的生命”,因此,可以断定,医生仅是一般的过失,该过失行为只是没有“挽救”赵某的生命,而非是该过失可以独立导致赵某的死亡,因此,医生的行为不能阻断丁对赵某伤害之间的因果关系,因此,丁的行为与赵某的死亡之间没有因果关系,D项说法错误,应选。

1、【题目】关于刑法解释,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选项:

A.《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构成强奸罪。按照文理解释,可将丈夫强行与妻子性交的行为解释为“强奸妇女”

B.《刑法》对抢劫罪与强奸罪的手段行为均使用了“暴力、胁迫”的表述,且二罪的法定刑相同,故对二罪中的“暴力、胁迫”应作相同解释

C.既然将为了自己饲养而抢劫他人宠物的行为认定为抢劫罪,那么,根据当然解释,对为了自己收养而抢劫他人婴儿的行为更应认定为抢劫罪,否则会导致罪刑不均衡

D.对中止犯中的“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既可解释为自动采取措施使得犯罪结果未发生;也可解释为自动采取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有效措施,而不管犯罪结果是否发生

答案:

解析:

1、【题目】某日,甲醉酒驾车将行人乙撞死,急忙将尸体运到X地掩埋。10天后,甲得知某单位要在X地施工,因担心乙的尸体被人发现,便将乙的尸体从X地转移至Y地。在转移尸体时,甲无意中发现了乙的身份证和信用卡。此后,甲持乙的身份证和信用卡,从银行柜台将乙的信用卡中的5万元转入自己的信用卡,并以乙的身份证办理入网手续并使用移动电话,造成电信资费损失8000余元。甲的行为构成何罪?()

选项:

A.交通肇事罪

B.侵占罪

C.信用卡诈骗罪

D.诈骗罪

答案:

解析:

1、【题目】甲欲去乙的别墅盗窃,担心乙别墅结构复杂难以找到贵重财物,就请熟悉乙家的丙为其标图。甲入室后未使用丙提供的图纸就找到乙价值100万元的珠宝,即携珠宝逃离现场。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选项:

A.甲构成盗窃罪,入户盗窃是法定的从重处罚情节

B.丙不构成犯罪,因为客观上没能为甲提供实质的帮助

C.即便甲未使用丙提供的图纸,丙也构成盗窃罪的共犯

D.甲、丙构成盗窃罪的共犯,甲是主犯,丙是帮助犯

答案:

解析:

1、【题目】丁某教唆 17 岁的肖某抢夺他人手机,肖某在抢夺得手后,为抗拒抓捕将追赶来的被害人打成重伤。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丁某构成抢夺罪的教唆既遂

B.肖某构成转化型抢劫

C.对丁某教唆肖某犯罪的行为应当从重处罚

D.丁某与肖某之间不构成共同犯罪

答案:

解析:

我们首先分析一下B选项,肖某的本意是抢夺手机,但是在抢夺后为了抗拒抓捕使用了暴力,将被害人打伤。根据《刑法》第269条的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刑法》第263条规定的就是抢劫罪,所以肖某构成转化型抢劫。所以B是正确的。《刑法》第29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刑法》第29条第二款就是所谓的教唆未遂。而本案中,肖某犯了丁某教唆的抢夺罪,尽管后来肖某的抢夺罪转化为抢劫罪,也不影响丁某教唆的既遂。所以A是正确的。被教唆人肖某未满18周岁,所以根据《刑法》第29条第一款的规定,应对丁某教唆肖某的行为从中处罚。所以C是正确的。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成立共同犯罪必须有二人以上、必须有共同故意、必须有共同行为。根据部分犯罪共同说,只要二人以上就部分犯罪具有共同的行为与共同的故意,便成立共同犯罪。丁某和肖某在抢夺行为中构成共犯。

1、【题目】数行为在处理时作为一罪的情况有()。

选项:

A.连续犯

B.牵连犯

C.吸收犯

D.惯犯

答案:

ABC

解析:

暂无解析

1、【题目】甲欲枪杀仇人乙,但早有防备的乙当天穿着防弹背心,甲的子弹刚好打在防弹背心上,乙毫发无损。甲见状一边逃离现场,一边气呼呼地大声说:“我就不信你天天穿防弹背心,看我改天不收拾你!”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甲构成故意杀人中止

B.甲构成故意杀人未遂

C.甲的行为具有导致乙死亡的危险,应当成立犯罪

D.甲不构成犯罪

答案:

BD

解析:

本题考核故意杀人罪的中止和未遂的区分。《刑法》第23条第1款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本题中,甲已经着手实行枪杀行为,但由于乙正好穿着防弹背心,未发生乙死亡的结果,这是由于甲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甲构成故意杀人未遂。故A项错误,B项正确。甲的行为已经具备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及应受刑罚处罚性,成立犯罪。故C项正确,D项错误。

1、【题目】刑法规定对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

选项:

A.从轻处罚

B.从重处罚

C.减轻处罚

D.免除处罚

答案:

ACD

解析:

暂无解析

1、【题目】关于刑事管辖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甲在国外教唆陈某到中国境内实施绑架行为,中国司法机关对甲的教唆犯罪有刑事管辖权

B.隶属于中国某边境城市旅游公司的长途汽车在从中国进入E国境内之后,因争抢座位,F国的汤姆一怒之下杀死了G国的杰瑞。对汤姆的杀人行为不适用中国刑法

C.中国法院适用普遍管辖原则对劫持航空器的丙行使管辖权时,定罪量刑的依据是中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

D.外国人丁在中国领域外对中国公民犯罪的,即使按照中国刑法的规定,该罪的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也可能不适用中国刑法

答案:

解析:

1、【题目】“法律仅仅在自由的无意识的自然规律变成有意识的国家法律时,才成为真正的法律。哪里法律成为实际的法律,即成为自由的存有,哪里法律就成为人的实际的自由存有。”关于该段话,下列说法准确的是:()。

选项:

A.从自由与必然的关系上讲,规律是自由的,但却是无意识的,法律永远是不自由的,但却是有意识的

B.法律是“人的实际的自由存有”的条件

C.国家法律须尊重自然规律

D.自由是评价法律进步与否的标准

答案:

解析:

1、【题目】关于骗取出口退税罪和虚开增值税发票罪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甲公司具有进出口经营权,明知他人意欲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仍违反国家规定允许他人自带客户、自带货源、自带汇票并自行报关,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对甲公司应以骗取出口退税罪论处

B.乙公司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的发票,并利用该虚开的发票骗取数额巨大的出口退税,其行为构成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发票罪与骗取出口退税罪,实行数罪并罚

C.丙公司缴纳200万元税款后,以假报出口的手段,一次性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400万元,丙公司的行为分别构成偷税罪与骗取出口退税罪,实行数罪并罚

D.丁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骗取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对丁公司应当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论处

答案: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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