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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专业(法律)《试论董仲舒“大德而小刑”的法律思想。》相关问答题
更新时间:2024-03-29 17:24:36 
中国法律思想史

1、【题目】试论董仲舒“大德而小刑”的法律思想。

答案:

答:董仲舒 “大德而小刑” 的法律思想主张用儒家的仁德去代替法家的严刑,系统地论述了德主刑辅说。“大德而小刑”的要旨是治国以德为主、以刑为辅,相互为用;其理论根据是“阳德阴刑”论。董仲舒的这一法律思想是指用儒家的仁和德去教化人民,而刑罚只是作为仁和德的辅助手段来为国家服务,以通过这种法律思想治理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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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题目】简述王夫之“趋时更新”的法律时变观念。

答案:

答:王夫之“趋时更新”的变法主张:

1.王夫之认为法律趋时更新是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

2.王夫之通过对 “圣法不可变” 的正统论的否定, 以论证法律的趋时更新。

3.王夫之揭示出 “有定理而无定法” 的规律, 深刻讨论了改革旧法的必要和法律“超时更新”的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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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题目】简述商鞅的法律起源论。

答案:

答:商鞅提出“定法” 、“立禁”的法律起源论。商鞅首次将法律起源问题与确认土地问题、货财的所有权联系起来。商鞅法的起源论,以进化历史观为根据,社会经过上中下三世,下世圣人制定各种制度(法律产生的具体过程为:定分、立禁、、立官、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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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题目】简述孙中山的权能分治学说。

答案:

答:孙中山提出把国家权力分为“政权”和“治权”。“政权”指选举、罢免、创制、复决四权,“治权”指立法、行政、司法、考试、监察五权国。他认为, 人民是国家的主人, 应把“政权” 交给人民管理, 但又认为人民没有能力管理国家,应由有能力的人来组成政府,治理国家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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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题目】名词解释:“德礼为本,政教为用”

答案:

“德礼为本,政教为用” :《唐律疏议》总结了历代关于德刑关系的理论,强调“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集中系统的体现了封建正统法律思想调“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 ,集中系统的体现了封建正统法律思想中的德主刑辅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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