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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名下财产归属的规定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4-04-19 21:36:44

夫妻离婚了,在处理离婚房屋产权时,判断产权方归属的标准有以下几点:

1、婚前已取得产权证的房产

房屋产权应归一方。即使婚后用共同财产支付部分购房款,只是在这种情况下,另一方有权就这部分支付的购房款要求分割或获得补偿。

2、尚未取得产权证的房产

一方婚前购买,房款缴清,但产权证未办理完毕的,一般认定系一方财产。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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